附加学生住院医疗保险条款保险合同的构成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
Fri Apr 01 11:31:14 CST 2011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要购买附加险必须先购买主险。其一,附加险和主险从保障范围、投保条件、存在时间、保障期限等方面来看,具有以下不同点:一是
Thu Apr 21 11:44:18 CST 2011
【附加学生住院医疗保险条款】【保险合同的构成】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Tue Apr 26 23:06:47 CST 2011
网友提问:女,39岁,无负担。想买适合女性的保险+重疾+住院补贴。请问那个保险公司的险种适合我?已经有社保和医疗了。,要求是终生保障的,最好有分红
Wed May 04 11:45:56 CST 2011
[案情]原告:周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台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财保东台支公司)原告周某系江苏省东台市中学的学生
Fri May 20 11:49:14 CST 2011
产品名称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007)保险类别健康医疗保险保险公司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投保年龄60天-60周岁
Tue Jun 07 12:04:24 CST 2011
案情回放2001年,刘女士购买了一份养老险,并且附加了住院医疗险,保费每年缴一次。前几年保险公司都会按时向她寄送《缴费通知单》作为提醒,刘女士也一
Sat Jul 16 21:47:36 CST 2011
一般住院医疗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若在保险期间届满日的10日前,投保人未以书面作不续保的通知,则本附加合同视为续保。续保开始日期为原附加合同届满日后主合
Fri Jul 22 19:22:31 CST 2011
案情原告:周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台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财保东台支公司)原告周某系江苏省东台市中学的学生。
Tue Aug 02 08:41:26 CST 2011
看病的时候,人们总是关心:能报销多少费用?不单是医保,商业保险的保户同样如此。按照保障内容和赔付方式,医疗险可分为费用补偿型和定额津贴型。津贴无关
Fri Aug 12 19:49:32 CST 2011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保险。但许多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面对保险代理人提出的一揽子附加险不知所措,有的人选择只购买主险,
Fri Sep 02 11:23:07 CST 2011
产品特点:费用有补偿;住院有保障,多份更优惠;省心更省钱,保证续保期;保障不间断,犹豫期设计;贴心关怀您,人性化设计;满足您需求。
Fri Sep 23 15:43:33 CST 2011
《办法》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设计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必须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不同情况,在保险条款、费率
Tue Sep 27 14:49:37 CST 2011
只因做了个子宫肌瘤切除的小手术,交了十年的附加住院医疗险被保险公司拒绝续保,家住钟家村的覃琳致电晨报维权热线咨询道:“这合理吗?”
Wed Nov 09 11:15:00 CST 2011
产品名称: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发行公司: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类别:健康保险产品特色:如果您有任何伤病意外,可能需要负担一大
Tue Nov 29 12:02:47 CST 2011
客户资料:王女士,40岁,办公室职员,月均收入6000元年缴保费:2041元客户需求:我要保证续保的住院报销医疗险,主要补充社保的不足.
Thu Dec 15 16:04:53 CST 2011
只因做了个子宫肌瘤切除的小手术,交了十年的附加住院医疗险被保险公司拒绝续保,家住钟家村的覃琳致电晨报维权热线咨询道:“这合理吗?”
Sun Jan 08 15:25:19 CST 2012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保险。但许多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面对保险代理人提出的一揽子附加险不知所措,有的人选择只购买主险,附加
Tue Mar 20 11:49:48 CST 2012
您是一家之长,您最爱的人就不仅仅是自己您对家庭倾注了全部,尤其关注家人的健康……中宏保险很了解您肩上的责任,我们采用独
Wed Apr 18 22:04:44 CST 2012
看病的时候,人们总是关心:能报销多少费用?不单是医保,商业保险的保户同样如此。按照保障内容和赔付方式,医疗险可分为费用补偿型和定额津贴型津贴无关医
Sat May 12 15:27:38 CST 2012
看病的时候,人们总是关心:能报销多少费用?不单是医保,商业保险的保户同样如此。按照保障内容和赔付方式,医疗险可分为费用补偿型和定额津贴型津贴无关医
Sat May 19 18:24:40 CST 2012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若在保险期间届满日的10日前,投保人未以书面作不续保的通知,则本附加合同视为续保。续保开始日期为原附加合同届满日后主合同的年生效
Wed May 30 12:36:04 CST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