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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故利益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死亡,赔偿保险金额的100%。
2、转换权益
在本附约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的年龄未满60周岁且本附约距“缴费期满日”5年或以上,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在“保险合同周年日”将本附约全部转换为“本公司”当时的终身寿险计划、两全寿险计划或养老寿险计划而无需可保性证明,其保险金额为本附约之保险金额。
1、规避择时风险
2、分散投资风险
3、把控配置风险
4、轻松兑现收益
5、赢取丰厚奖励
6、享受双重保障
1.特定年龄后每年20%保额的生存保险金终身领取
2.充足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3.身故或全残慰问金体现生命关爱
4.灵活的缴费年期,可选择的领取年龄
5.一张保单 全家共享
1.特定年龄后每年20%保额的生存保险金终身领取
2.充足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3.身故或全残慰问金体现生命关爱
4.灵活的缴费年期,可选择的领取年龄
5.一张保单 全家共享
1.特定年龄后每年20%保额的生存保险金终身领取
2.充足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3.身故或全残慰问金体现生命关爱
4.灵活的缴费年期,可选择的领取年龄
5.一张保单 全家共享
1.特定年龄后每年20%保额的生存保险金终身领取
2.充足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3.身故或全残慰问金体现生命关爱
4.灵活的缴费年期,可选择的领取年龄
5.一张保单 全家共享
2. 充足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3. 身故或全残慰问金体现生命关爱
4. 灵活的缴费年期,可选择的领取年龄
5. 一张保单 全家共享
子女教育保险——儿女未来,父母情怀。
1、高中教育金:15-17岁每年领取保额的10%;
2、大学教育金:18-21岁每年领取保额的30%;
3、身故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
4、成长年金:投保人身故或高残残疾,被保人期满前每年可领取保额的5%。
1.保证长达20年的退休生活金给付,助您轻松度过晚年生活
2.灵活的退休生活金领取方式,让您享有自主安逸的退休生活
3.充分的身故保障,让您一生无忧
4.末期疾病提前给付,体现生命关爱
5.自主搭配意外、医疗等险种,缔造金色晚年
1.保证长达20年的退休生活金给付,助您轻松度过晚年生活
2.灵活的退休生活金领取方式,让您享有自主安逸的退休生活
3.充分的身故保障,让您一生无忧
4.末期疾病提前给付,体现生命关爱
5.自主搭配意外、医疗等险种,缔造金色晚年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将按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1、终身有效的医疗保障计划
2、分期缴费、保费平准
3、真正属于自己的个人医疗保障计划
4、多达8类的医疗保障
5、高达365天的住院给付天数
6、住院给付天数计算免等待期
7、社保外再增加保障
8、身故、全残同样有保障
2、每三年提供健康检查金,关爱身体,防范未然
3、返还型的长期医疗保障计划,安心一生
4、人性化的健康关爱金,65岁后加倍保障
5、真正属于自己的个人医疗保障计划
6、多项的医疗津贴保障
7、社保的有效补充
满期返还 一举两得
合同期满,可获得丰厚的满期金,让您的投入获得更多回报,储蓄和保障一举两得。
重大疾病 保障全面
保障多达39类重大疾病,不幸患上其中任何一种重大疾病,都将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伴您度过难关。
特别重疾 更加呵护
被保险人患特定的3种男性重大疾病和1种女性重大疾病,不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还增加给付男性/女性重大疾病特别保险
金,更多保障,更多呵护。
身故全残 均有给付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均可获得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理赔,维护生命尊严,缓解亲人痛苦。
保险责任
1、住院津贴保险金
2、重症监护室保险金
3、无理赔优惠
1、重大疾病 坦然面对
保障多达40类重大疾病,不幸患上其中任何一类,都将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让您和家人坦然面对重大疾病。
2、全面搭配 有效补充
专注于重大疾病保障,并可附加于多款主合同,分期缴费即可长期享受保障,有效补充保障所需,给予您和家人更完善贴心的保障。
3、特定重疾 特别呵护
若患男/女性器官癌症,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还将额外给付男性/女性重大疾病特别保险金,更多保障,更多呵护。
4、多种缴费方式 满足不同需要
您可以选择缴费10/15 /20年,或缴费至65/75周岁,保险期间与缴费期间相同,最高可保障至75周岁,完全满足您个人的保障需求。
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的客户均可投保。本保单为您提供终身保障。
2、五年返还,快速回报;
在合同有效期内,确保每5年可获得等值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5%的生存现金。确保您从容财务规划,获得更多收益。
3、额外保障,加倍安心;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事故身故,除身故保险金外,公司还将给付额外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予保险单受益人。
4、百岁满期,福寿两全
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时的保险单周年日,公司将给付等值于主合同当时的保险金额的满期金予投保人。
5、附加保险,全面保障
为满足您的不同需求,在选择本产品后,您还可额外选择其它多种附加保险,拥有更全面的保障。